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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域名反向侵夺,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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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域名反向侵夺

域名反向侵夺(Reverse Domain Names Hijacking)是指商标权人基于恶意的域名注册目的,滥用仲裁、诉讼或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等争议解决方法,夺取域名权人正当持有域名的行为。

这一说法来源于ICANN在1999年实行的及《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程序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是指恶意地利用UDRP中的有关规定以企图剥夺注册域名持有人持有域名的行为。由于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域名反向侵夺情况,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在《WIPO有关WTPO专家组就UDRP若干问题的意见概述(第二版)》中对域名反向侵夺问题进行了阐释,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专家组认定投诉人构成域名反向侵夺的一些情况进行了总结。

域名反向侵夺行为产生的原因除了知名域名本身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外.还可归因于法律对商标权和域名权的保护处于失衡状态。国内外关于域名竹理的村!关规定更多关注商标权的保护问题。相比较商标权.域名权的保护力度远远不够。这种情况造成了商标权与域名权之间在权利救济方面的失衡,也变相刺激了反向侵夺域名行为的产生。

此外,商界的逐利性也成了浸夺的直接动因。一方面,缺乏法律保护意识的商标权人,没有及时地将其商标注册为域名,等到业务发展需要欲将商标注册为域名时,才发现该域名已被他人先行注册且使用;另一方面,侵夺人抢先于域名持有人将具有商业价值的知名域名注册为商标,再通过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夺取域名持有人的域名。

域名反向侵夺实质上是先将他人的域名注册为自己的商标,然后通过启动争议解决程序以期将属于他人的该域名纳入自己名下的抢夺行为。这种情况在驰名商标所有人的身上较易发生,在域名权和商标权法律保护不平衡的情况下,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较为轻易地夺取与其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域名权利。因此,规制域名反向侵夺制度是为了防止商标权人对他人域名的抢夺,借助网络不合理地扩大自己的专有权范围,剥夺在先注册的域名经使用和宣传产生一定的信誉、知名度和用户群,破坏互联网的正常发展的良好秩序。

城名反向便夺的行为特点

《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第10条大致将域名反向侵夺行为分为三种类型:

1、争议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没有恶意,也没有给商标或其权利人带来不利影响,或者这种影响属于正常商业竞争的;

2、投诉人(即商标权人)在争议域名申请注册之前已经注册了完全不同的其他域名,又未提供足以使争议解决机构确信地证据,证明其当初未注册该域名有适当理由的;

3、争议域名注册时,请求保护的商标尚未在中国注册,也没有被有关机构认定为驰名商标的。

域名反向侵夺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特点:

1.被侵夺的域名属于知名域名

域名反向侵夺行为通常存在一个共性,即侵夺的域名为具有相当知名度的域名。这些域名经过域名持有人长期的努力经营后获得一定的知名度,其商业价值不断增加,具体而言,域名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与商标类似的作用,如标识商品与服务的来源、保证商品与服务的质量、降低消费者搜寻成本等。这些功能是商标权人所渴求的,继而大量涌现商标权人争夺域名的行为。

2.投诉人具有恶意的主观意图

域名反向侵夺行为的投诉人往往主观上存在恶意,企图剥夺他人合法持有的注册域名。投诉人不采取与域名持有人进行域名交易的行为,而是通过实施干扰域名权人合法持有域名的行为以期抢夺“应属于投诉人”自己的域名。甚至,有的投诉人蓄意实施了侵夺行为,即在域名持有人将域名注册为商标前,抢先将这些具有知名度和商业价值的域名注册为商标,再通过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程序夺取域名持有人的域名。

3.实施了侵扰域名持有人的行为

域名反向侵夺行为必须具备“侵夺行为”,主要是指商标权人利用法律或相关规定及争议解决方式,以合法手段达到其非法的目的,如通过仲裁、诉讼、争议解决机制等争议解决方式对域名权人持有域名的状态进行干扰。

对域名反向侵夺的规制

纵观国内外关于域名保护的规定,大多与域名抢注商标有关,对于商标反向侵夺域名的关注较少,做出直接规定的规范文件不多。国际层面上,ICANN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程序规则)(以下简称(程序规则))对域名反向侵夺做出了简要规定,(WIPO有关WTPO专家组就UDRP若干问题的意见概述(第二版)》则根据审理实践进一步规定了构成要件。在中国,CNNIC曾经出台了(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但后来的相关规定却删去了反向侵夺域名的规定,使得这部分的管理性规定缺位;在司法解释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之规定稍微涉及反向侵夺域名,该规定主要被域名持有人用于对域名抢注的抗辩。

域名反向侵夺之认定标准

域名反向侵夺可能使域名持有人的正当持有状态面临被掠夺的危险,还可能使其陷人域名争议解决程序或诉讼程序,最后不得不放弃城名权。因此有必要规制域名反向仗夺行为对城名反向佼夺进行规制,首先要明确认定构成域名反向侵夺的标准。目前国际争议解决机制就认定域名反向侵夺没有明确规则,也没有相关规制的具体条款。

《政策》和《程序规则))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进行适当限制,规定了4条必要措施,使域名反向侵夺成为域名持有人对抗商标权人的有力武器。

其一,“如果专家组经审阅当事人所提交之文件后认定投诉具有恶意,例如属于域名反向侵夺之情形或其本意在于讹诈域名持有人,专家组应在裁决中宣布,投诉具有恶意并构成对行政程序的滥用。”

其二,投诉人投诉时,争议解决机构必须采取合理措施通知域名持有人。

其三,在域名争议解决程序中举证责任由投诉人承担。

其四,给予域名持有人在专家组决定做出后10天内起诉权利,有利于专家组裁定的稳定性以及执行的有序进行。

WIPO概述2.0指出,当投诉人的行为满足以下条件时,构成域名反向侵夺行为:

1、投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提交的投诉不符合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的实质要件,

2、投诉人没有提请专家组注意其再次提交了投诉或者误导专家组(即恶意投诉);

3、争议域名持有人的经营是善意的,没有恶意侵犯投诉人商标权的行为;

4、投诉人知晓名的注册时间先于投诉人的商标的注册时间。

中国曾经在《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中对何为域名反向侵夺作出了规定,并列举了构成域名反向侵夺的情况,但是在之后历次修订中去掉了这部分内容。CNNIC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中,正面列举了域名反向侵夺的行为类型。在《解决办法》中,从侧面角度对何种情形下域名持有人构成善意使用、合法持有做出了规定:

1、被投诉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中已善意地使用该域名或与该域名相对应的名称;

2、被投诉人虽未获得商品商标或有关服务商标,但所持有的域名已经获得一定的知名度;

3、被投诉人合理地使用或非商业性地合法使用该域名,不存在为获取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的意图。这些规定对商标权做出了适当限制,防止商标权人滥用专有权,剥夺域名持有人的权益。

“域名反向侵夺”暂无具体、明确的规制规则,这必然会给域名权利人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带来障碍。学界也对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的学者对域名反向侵夺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探讨,认为一旦商标权人等投诉人的行为存在以下特征,可认定为反向侵夺行为:

其一,投诉人在投诉前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域名权人并非恶意注册或使用,仍提起投诉的;

其二,投诉人明知有极少的胜诉希望,仍提起投诉的;

其三,投诉人存在恶意、鲁莽的态度;其四,投诉人有选择性地披露事实。

6月1日起 域名注册商不得为未实名用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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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域名注册商不得为未实名用户提供服务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7.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1.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6.56亿。在这样大数量的情况下,国家在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在6月1日正式施行,下面我们用网络安全法来简称:

这个网络安全法其中对于我们域名注册商来说也是意义中大;

《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依法治网、化解网络风险的法律重器,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网络安全法》将近年来一些成熟的好做法制度化,并为将来可能的制度创新做了原则性规定,为网络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法律保障。

域名注册商需要了解的网络安全法

其中在第三章中的网络运行安全中的第二十四条就有标明:

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国家实施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支持研究开发安全、方便的电子身份认证技术,推动不同电子身份认证之间的互认。

当然网络安全法中除了要求自己的用户实名外,也需要加强自己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和保障用户的信心安全。以下是安全法中的重要看点甘兴趣的用户可点击阅读:

http://锚点www.npc.gov.cn/npc/xinwen/2016-11/07/content_2001605.htm

看点1

《网络安全法》确立了网络安全法的基本原则;

看点2

《网络安全法》提出制定网络安全战略,明确网络空间治理目标,提高了我国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度;

看点3

《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完善了网络安全监管体制;

看点4

《网络安全法》强化了网络运行安全,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看点5

《网络安全法》完善了网络安全义务和责任,加大了违法惩处力度;

看点6

《网络安全法》将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措施制度化、法制化。

除此之外域名实名制后还有这三大好处:

1、域名实名制有利于保护域名注册者的权益,防止域名被恶意盗取,维护域名的正常应用环境;

2、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监管,防止网络钓鱼、诈骗等危害,创建有序、健康的互联网诚信环境;

3、充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可以有效的避免域名侵权引起的纠纷和官司。

域名实名认证会带来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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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其实域名市场已经存在了很多年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候,域名也在飞速发展,同时飞速发展的弊病就是造成域名市场的混乱,所以为了整顿市场,国家工信部将对域名安全严加监管,其中就有域名实名制一条,那么域名实名制将会对现行的域名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是有利还是有弊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析一下吧。

目前,.cn域名/.com域名/.net域名已经顺利进行实名注册,而且实名注册过程非常顺利。近期,包括.top等域名在内的新顶级域名域名,也将加入到实名认证的行列。分析网站域名实名制的几个要点:

一、为什么要进行域名实名制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互联网用户已达6.88亿,这反映了我国互联网产业的繁荣,但是庞大的用户群体也给互联网安全带来隐患,管理方面也非常不方便,再加上近年来黑客攻击、域名劫持、域名被盗、域名侵权等网络安全问题与日俱增,互联网用户信息不真实的问题日渐严重等现象,使得域名实名制的施行迫在眉睫。

为了确保域名申请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域名注册服务,按照国家工信部要求注册域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进行审核,以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二、域名实名制有什么好处

域名申请注册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不仅关乎域名注册能否成功,还影响到成交的域名能否最终完成过户手续,意义重大。域名实名制有这三大好处:

1.域名实名制有利于保护域名注册者的权益,防止域名被恶意盗取,维护域名的正常应用环境;

2.对于别有用心的网上混乱制造者,域名实名制也可以预防这类事情的发生;

3.实名制有利于加强监管,可以有效防止网络钓鱼、诈骗等危害,创建有序、健康的互联网诚信环境;

4.充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可以有效的避免域名侵权引起的纠纷和官司。

总结一下,其实域名实名制带来的益处是比弊要大的多的,相信这也是工信部深思熟虑后才提出来的,一开始实名制可能会给各位用户带来一些不便利之处,但对于网络域名市场长期的影响来看是利大于弊的。

为什么.com域名是应用最广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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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com域名是应用最广泛的?

在很多人还没有接触过卖域名的时候,对于网址的认知大概都是局限于认为网址的形式只有一种:WWW加一串字符再加.com,曾经小编也是这么认为的,可见.com域名的使用是多频繁了。

也可以说.com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域名了,站长们注册域名的时候如果注册的不是.com域名都不习惯。.COM域名某种程度已经成为域名注册市场的代表,深受网民的喜爱,有时候一些对互联网不甚了解的新网民们还会认为,除.com域名外的其他域名网站都是非正规网站。

但是域名也是基于文字建立起来的,文字总有用完的一天,其他域名的使用率没有.com高,所以现在.com域名可被注册的越来越少,随之.com域名的交易价格也在节节攀升,已经变成了相对珍贵的资源。说了这么多,.com到底有什么资本可以受到这么高的推崇呢?

全球使用最广泛的域名.com

首先就是.com域名的历史

.com域名是全球第一个诞生的域名,.com也是全球最早被注册的域名后缀之一,对于中国网民来说,互联网是在90年代被引进的,那时候的域名注册市场首推的也是.com的域名注册业务,.com可以说是所有域名的老大哥了。

.com域名的传播范围

.com域名的用户全球已超1.3亿个。国际上所有公司都会注册.com域名,而且都会优先选择.com域名,当然也包括了国内企业。其他域名后缀当时也是出于品牌保护才被注册下来的。一个很有趣的现况就是中国互联网的十大品牌网站中有高达85%的域名后缀是.com域名,而且据数据机构统计:80%的网民也只信任.com域名,冷门域名往往被认为是不值得被信任的。

.com域名对互联网的影响程度

如果用现在的娱乐圈和互联网圈子来比较的话,.com域名就是娱乐圈里的当红流量巨星,而且一红红了好多年。.com域名和它的姐妹域名.net相比,注册量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在国内,.com域名、net域名和.cn域名注册量占据了国内域名市场的75%,这样的情况不仅短期内,可以说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改变。

所以一般来说.com域名的收藏价值也普遍比其他域名高,收藏的普世规律都是时间越长越值钱,如果你手上还存有.com域名,那么可不要轻易出手哟。

.biz域名申请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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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z域名

1、选择要注册的域名及注册年限

“.biz”顶级域名遵循“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域名的最高注册年限为 10 年,域名注册人可以自主选择域名的注册年限(以“年”为单位)。

2、登录.biz域名注册商平台网站“誉名网”,然后查询域名信息。

情况一:当所查域名未被注册时,将提示为“你所查询的信息不存在”,此时域名注册人可以尝试通过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注册申请。

情况二:如果域名注册人选择的域名已被注册,将会显示该域名的注册信息。这时,域名注册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已被注册的域名上加“-”、字母或数字等,或变换一种组合方式,再尝试提交注册;

(2)与 WHOIS 查询结果中显示的该域名的”注册者”联系,协商解决域名争议;

情况三:当所查域名属于保护注册时,表示仅由对应的保护单位申请注册。当所查域名属于禁止注册时,表示任何用户均无法申请注册。详细情况,可联系 “.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或注册服务机构确认。

3、在“.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认证(委托)的注册服务机构处办理注册业务

注册服务机构,是指受理域名注册申请,直接完成域名在国内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直接或间接完成域名在国外顶级域名数据库中注册的机构。

4、联系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域名注册信息

申请注册域名时,域名注册人应当书面形式或电子形式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如下信息:

(1)申请注册的域名;

(2)域名主域名服务器和辅域名服务器的主机名以及 IP 地址;

(3)申请者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包括但不限于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或材料;申请者为组织的,应提交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等信息或材料;

(4)申请者的管理联系人、域名技术联系人、缴费联系人、承办人的姓名、通信地址、电子邮件、电话号码;

(5)域名注册年限。 域名注册人可以与“.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确认域名注册申请的提交方式。

5、签署域名注册协议,并保留相关凭证

域名注册人在办理域名业务时,建议域名注册人与“.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签署注册协议或合同,并保留相关凭证,以便更好地维护域名注册人的权益。

6、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信息和申请资料

域名注册人向“.biz”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域名注册申请时,需要一并提交申请资料。资料通常包含:

(1)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2)组织、机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其他与域名注册申请相关的资料。

7、核实域名注册信息

域名注册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核实所提交的注册信息:

(1)“.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官方网站“WHOIS 查询”系统;

(2)“.biz”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网站的域名查询系统。

8、关注域名审核情况

域名注册人所注册的域名需符合以下几方面的要求,方能通过审核:

(1)域名需符合《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第 43 号令)的要求;

(2)域名注册信息需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且能够通过国家权威部门的数据验证;

(3)申请资料需与“WHOIS 查询”系统中的注册信息匹配。

自域名提交在线申请时起,常规的审核时间为 5 个工作日。首先,由“.biz” 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对域名注册信息及资料进行初审。当域名通过注册服务机构审核后,注册服务机构会将申请资料提交至“.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由“.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对域名注册信息及资料进行复审。

人工审核不通过,系统立即删除此域名信息;“.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通知技术服务商和注册服务机构结果,注册服务机构通知注册人注册失败。

人工审核通过,所申请字符串进入下一环节。域名注册人可以通过注册域名用户中心或通过域名所属注册服务机构,关注域名注册人的域名审核进度和状态。

9、域名注册完毕,通过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关注备案审核情况

域名注册人的域名通过审核后,即表示域名注册成功。域名本身不需要备案。如域名注册人使用域名进行网站应用,根据工信部关于网站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进行网站备案。

网站备案的工作不由“.biz”顶级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和审批。用户需要联系所属互联网接入服务商,通过各省通信管理局来完成网站的备案工作。根据工信部电管【2009】672 号文件的要求,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若域名注册人新申请的“.biz”顶级域名下二级域名未完成 ICP 备案,则暂时无法进行使用。

待域名注册人获得网站的 ICP 备案号后,域名注册人可以将该号码反馈至域名所属注册服务机构,由注册服务机构受理域名注册人的域名开通申请。

10、开通解析,启用.biz域名

域名注册人通过“.biz”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完成“.biz”域名注册流程后,需要配置该域名的解析才能使用。具体启用方式如下:

(1)用户通过注册服务机构将“.biz”域名的 DNS 服务器设置为注册服务机构提供 DNS 解析服务器;

(2)用户通过“.biz”顶级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供的解析功能设置,完成对 “.biz”域名的相关解析工作。

如域名持有人申请进行域名过户,新域名持有人需提交全部信息及资料, “.biz”注册管理机构需对新域名持有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实名制审核,对于通过核验的申请,将予以批准,域名完成转移后,WHOIS 信息及时更新。对于未通过实名制审核的,将拒绝变更域名持有者。

对于到期未进行续费的域名或违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有权利对其进行注销;对于正常解析的域名,如用户在注册赎回期提出注销申请,注册管理机构可对其进行注销,并返还其注册费用;如用户在非注册赎回期提出注销申请,注册可对其进行注销,但不返还注册费用。

“.biz”用户注册域名的监督

注册管理机构在官网上声明注册域名都需实名核验相关规定,并在注册流程中,确保用户没有及时提交实名核验相关材料,注册系统将确保域名注册无法成功。注册过程中,技术平台将通过系统核验和人工核验两次筛查,来保证用户提交的注册资料和实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哪能注册.red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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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域名

红色不仅是一种颜色,更是代表了对生活的态度,是属于年轻人的颜色,在这个不断创新创造的年代,.red域名上线后随即受到众多粉丝的热捧。

.red域名独特优势

中国人喜好红色,尤其是英文的红色更是只有三个字符,全球通用,寓意广泛,代表热点、热度、热情等,适合多种类型建站。.red出自全球第二大域名注册管理商afilias注册局之手,可以说是为中国市场量身定做。

目前,.red域名已经通过工信部备案,正逐步跻身主流域名行列。

.red域名注册局

.red域名的自由没有边际

.red域名没有注册资格上的限制,任何机构或个人均可进行注册,只要你的行业适合.red,他就能进行匹配,尽显个性。

.red域名注册规范

与大多数域名限制一样,最低2个字符,最多63个字符。

只提供英文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数字(0-9)、以及”-“(英文中的连词号,即中横线),不能使用空格及特殊字符(如!、$、&、? 等),”-“不能用作开头和结尾。

来这里注册.red有意想不到

互联网产品经理推荐可以在新网注册,新网是全国知名的互联网基础服务提供商,不论是产品的多样程度还是专业深度,都名列业内前茅,拥有多年行业经验。在域名注册服务上,获得ICANN及CNNIC双重认证,支持域名批量查询、离线注册、是.red域名注册/申请首选平台,备受消费者青睐。

ICANN和IANA机构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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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接触互联网的网友都知道IP和域名的是什么,但是他们背后的管理结构的认识却是少之又少,今天誉名网将和大家说说管理互联网中很重要的两个机构ICANN和IANA,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IANA是ICANN的其中一个机构,但是两者都要服从美国政府的合同来执行。但是2016年3月10日后,ICANN 与美国商务部最终签订去除一切控制和监督的协议,IANA 彻底转变成为非营利独立机构。除此之外它们现在的职能是各自不一,但却是相互相成。

ICANN管理机构

ICANN机构职能:

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 (ICANN) 是一家私营的全球多利益相关方机构,其职能是管理互联网资源,使之服务于公众利益。

1、ICANN最广为人知的职责是作为互联网域名系统 (DNS)的技术协调员;

2、ICANN的总体使命是,对全球互联网的唯一标识符系统进行协调,特别是确保这些唯一标识符系统能够稳定且安全地运营;

3、由 ICANN进行协调的这组唯一标识符系统就是 IANA的职能。

IANA管理机构

IANA机构职能:

IANA的职能是作为美国高等研究计划署网络 (ARPANET)的一部分制定的,美国高等研究计划署网络是一个受美国政府资助的国防部网络。

这些职能包括:

1、协调技术互联网协议参数的分配

2、履行与互联网DNS根区域管理相关的职责

3、分配互联网IP地址

扩展阅读:IANA国际域名监管机构是做什么的

建立ICANN的目的是履行IANA职能,按照与商务部签署的无成本协议,已经履行这一职责超过15年。

.today域名怎么样,可以在国内备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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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域名

.today域名是新顶级域名后缀,在2014年2月19日正式对外开放注册,是一个比较常见的英文单词域名,具有表达“今天”含义。因此可以适用于一些大家每天都要访问的网站中去。

应用于个人博客网站

.today域名是一个比较适合用于个人创建博客用来发表日记的域名,用它来记录我们在生活中点点滴滴。

应用于新闻类网站

新闻是我们互联网人每天拿着手机或是对着电脑都要接触,而且新闻的最大特点就是每一天都可以给你不一样的资讯,所以网站用.today域名来表达今天新闻,就是在告诉读者我们想看今天的新闻访问我们的这个域名就可以了。

.today域名它和.com域名、.cn域名一样全球通用可访问,但之所以称之为新顶级后缀,是因为比起老一辈顶级域名相差有些间隔,毕竟在当年互联网时代,人们并没有想到域名资源会出现匮乏和不能满足多样化的行业发展需求。

现在域名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随着互联网全球化的进行,新顶级域名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com域名未来依然是互联网的主流,但是像.today域名,给予了域名在细分化和个人化的更多选择。

.today域名能否在国内备案问题?

答:可以备案,但必须使用国内的服务器来建站。可以查询工信部信管函[2018]36号文的批复文件。

什么是ADR域名纠纷解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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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ADR域名纠纷解决制度

ADR域名解决制度,在英文中的说法是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替代性纠纷解决极致,简称是ADR,是指独立或相对于法院诉讼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起到可以替代诉讼的作用。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民事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因此又称为“审判外”纠纷解决方式或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

ADR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替代性的解决方法,与法院诉讼的解决方式形成协调互动的关系,对于社会纠纷的解决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针对域名纠纷,ADR解决制度包括自愿协商、调解、行政解决和仲裁裁决制度等。

ADR域名纠纷解决制度

一、自愿协商及调解制度

自愿协商制度,是指纠纷产生后,当事人在友好和谐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的制度。

调解制度,是指在有关组织或个人的支持下,对域名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最后化解纠纷的制度。

自愿协商与调解制度一般用户非域名抢注的情况,例如域名对商标的善意使用,域名权人与商标权人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商标权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有偿或无偿取回域名。当然,域名抢注纠纷也可以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只要双方能够达成协议,通过支付费用的方式也是可行的。

协商及调解制度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不排除域名纠纷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愈将纠纷提交有关机构予以调解的可能性。双方达成一致后,由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按照双方形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执行。这种制度安排不仅解决问题及时、高效、成本低廉,还能保证双方利益最大化,是纠纷当事人首选的解纷途径之一。

二、行政解决制度

行政解决制度,即由争议双方当事人向域名的注册登记管理机构或其授权的机构提交域名争议,由该机构对其所管理的域名争议进行受理裁断的纠纷解决制度。注册登记管理机构直接控制其管理的域名,可直接执行处理结果,而且程序设置高效、快捷,因此深受追求效率的商业机构或个人的欢迎。

中国主要有以域名注册管理组织CNNIC制定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对域名争议进行行政性裁决的制度。该制度仅能适用于由CNNIC管理下的“.cn域名”及中文域名申请的纠纷.并不适用于其他顶级域名的争议。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网站域名的申请有异议,即可以书面方式向CNNIC提出。对于在外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的域名所产生的异议,只能请求该外国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此外,行政解决机制也包括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域名注册仗犯他人商标、企业名称或其他商业标记的行为依照《商标法》、《反不正当竟争法》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治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的安排。通过抢注和盗用中文域名从率经营和买卖活动将一律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局将根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三、仲裁裁决制度

仲裁裁决制度,是指争议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纠纷解决制度。仲裁制度由于其搞笑、便捷、保密性而广受当事人欢迎,其审理时间较诉讼方式短。


ADR解决域名纠纷的优势

1、体现了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ADR解决域名机制具有多样性,有自行协商、调解、行政解决和仲裁裁决等。选择何种方式作为域名纠纷的解决途径,当事人有自主权,这体现了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2、纠纷解决高效、低廉

相比较诉讼解决制度,ADR解决域名纠纷没有复杂的司法程序、冗长的审理期限、高昂的诉讼成本。而体现的则往往是搞笑、成本低廉,尤其是自行协商。而仲裁中的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不到二个月,普通程序审理不到四个月,可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域名纠纷。

3、满足专业技术性的需求

域名纠纷具有高度的专业技术性,纠纷的解决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因此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ADR可满足其专业技术性的需求,如仲裁机构可以通过扩大仲裁员名单吸纳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仲裁员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去。

四种常见的域名纠纷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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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域名纠纷

域名除了在正规的渠道中进行交易,有时候也会有很多的原因导致产生域名纠纷,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假如有一天域名纠纷就这么空降到头上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解决呢?

首先,还是能自行解决就自行

一、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由争议当事人双方直接洽谈处理有关域名纠纷事宜,主要因为涉案双方彼此清楚纠纷症结所在,同时又无类似仲裁或诉讼中必须出示有效证据的过高要求,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准确充分地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立场,因此这种解决方式在实践中运用极广。友好协商解决域名争议的方式,比较符合我国长期以来“息讼止争”及“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易于被人们所接受。如果能够有效协商处理,无疑是商业上的成功。

但需要提示的是,往往大多数协商只停留在电话或面谈等口头形式,因为久谈不下而一拖几年,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法律的最后保障也将消失殆尽。因此建议当事人应当将协商的会议纪要或者取得的阶段性共识用书面方式固定下来并经由双方签字确认,以确保协商成效。

二、CNNIC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

当自行协商失败的时候,也可以由CNNIC授权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调解。由解决中心调解有什么优势呢?

(一)裁决者专业性强

(二)裁决快捷高效

(三)裁决易于执行

尽管CIETAC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在处理域名纠纷上具有一定优势,劣势也同时存在。

(一)受理的纠纷有限

(二)败诉方责任方式有限

(三)裁决效力非终局性

三、司法诉讼解决方式

目前,我国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主要适用的法律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也具有较强的指导价值。通过法院的司法程序处理纠纷,对域名保护力度更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决纠纷类别比较多

(二)审案法院级别比较高

(三)败诉方承担责任方式比较多

四、其他解决方式

除了上述三种方法外,还有非CNNIC官方授权的纯粹民间仲裁机构仲裁方式处理域名纠纷,以及由双方均信赖的第三方出面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这里的民间仲裁机构可以是全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是地方仲裁机构.双方应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方能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是终局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而调解则宽松度更大,调解后制作的调解书通常是没有强制力的,允许双方反悔。

其实域名纠纷和其他的纠纷解决方法无出其右,都是从个人自行商讨开始的,协商解决的主动权掌握在双方当事人手中,考验的是谈判者的谈判技巧和谈判砝码,其效率高低和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当事双方。当自行商讨不再是一个好办法的时候,再根据其争议的具体情况寻求解决方法,倘若域名争议较为复杂,且权利人也希望一揽子追究包括索赔在内的民事责任,诉讼解决不失为一种不拖泥带水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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